关于开展2020年度校级教育科学研究课题(创新创业教育改革专项)申报的通知

发布者:高教研究所 发布时间:2020-10-14 浏览次数:137

关于开展2020年度校级教育科学研究课题(创新创业教育

改革专项)申报的通知     

 

各单位、各部门:

为进一步探索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有效途径,促进创新创业教育融入人才培养的全过程,强化创新创业实践教学环节,探索创新创业教育与专业教育融合的人才培养新模式,决定开展2020年度校级教育科学研究课题(创新创业教育改革专项)申报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指导思想

贯彻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》(国办发〔201536号)、《江苏省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》(苏政办发2015137号)的精神,落实《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关于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方案》。课题应紧紧围绕我校创新创业教育教学与实践实际情况开展,研究教育教学改革发展过程中的重点、难点和热点问题,理念上要有突破,有科学性、前瞻性和创新性,研究内容有较强的针对性,研究成果有实践性和可操作性,有实际的应用价值和推广意义。

二、选题范围

1.创新创业教育的探索、经验与特色研究

2.创新创业教育课程体系建设研究

3.创新创业教育教学方法的创新模式与评价机制研究

4.创新创业学分转换与学籍管理制度改革研究

5.创新创业教育教学的考核方式构建研究

6.创新创业实践实训平台的构建与运行机制研究

7.复合型创业人才培养机制改革实践研究

8.具有创业潜质的人才特质与评估方法研究

9.创新创业教育与专业教育融合的研究

10.创新创业教育与思想政治教育的课堂融合研究

11.跨院系、跨学科、跨专业交叉复合创新创业人才培养研究

12.教师创新创业教育能力提升策略与效果评估研究

13.创新创业导师人才库建设与评审考核标准研究

14.高职院校创新创业教育生态体系研究

15.其它与创新创业教育相关的自选课题

三、课题类别

本年度课题分为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(含资助经费和指导项目)两类。重点课题原则上立项不超过5项,一般课题原则上立项不超过15项。

四、课题申报

(一)申报条件

1.项目负责人原则上须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,凡有主持在研校级教育科学研究课题尚未结题的人员不得申报;

2.有一定的学术水平、教学研究能力、教学经验或管理经验;

3.鼓励跨学院组合,课题组成员职称、结构合理。

(二)研究期限

课题研究期限原则上为1年,须在202112月前结题。

(三)结题验收条件

在省级以上(含省级)学术刊物公开发表学术论文至少1篇,关键词、文章内容与课题高度相关。同时撰写研究报告一篇。

(四)申报材料

1.《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教育科学研究课题立项申请书》(附件1)、《课题申报评审活页》(附件2)和《课题申报汇总表》(附件3)的电子材料1份。

2.评审活页中不得出现申请人所在单位和课题组成员名字,否则该课题申请视为作废。

3.接受申报材料截止时间为20201030日。

4.申请书、评审活页和汇总表电子稿发至邮箱cyb@jsjzi.edu.cn。文件名为:主持人+课题名称+单位。不需要纸质稿。

5.联系人:周衍安,联系电话:83889176

 

附件:

1.创新创业教育改革项目申请书

2. 课题申报评审活页

3.创新创业教育改革项目申报汇总表

高教研究所 创新创业学院

2020年10月14日